在科技导向型企业的竞争中,核心专利是竞争的利器,但专利纠纷也往往决定公司的生死存亡。近期,由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专利代理师黄振东律师与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吕盛律师共同代理的专利无效行政纠纷二审终于尘埃落定,此案经历了前期的侵权之争、无效宣告、无效行政诉讼一审和无效行政诉讼二审阶段,包含了知识产权纠纷的全部程序。最终最高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这意味着当事人的专利权最终被有效维持。
一、专利之争,矛盾升级
宝蔻(厦门)卫浴有限公司(下称“宝蔻公司”)与潍坊康斯拓普卫浴有限公司(下称“康斯拓普公司”)的专利之争由来已久。康斯拓普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多次制造并销售侵害宝蔻公司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产品,宝蔻公司迫于无奈,随即在全国范围内针对其侵权行为展开了全面维权诉讼。
康斯拓普与其他7位请求人共同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无效宣告请求,经过了书面陈述意见、口头审理等程序,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7年8月1日作出第32973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维持该专利全部有效。
康斯拓普公司不服国知局评审结果,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宝蔻公司未派人到庭参加庭审,法院经审理后作出了撤销判决。
一审败诉后,宝蔻公司开始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如果自己不采取有力的反击,国家知识产权局很有可能做出专利无效的审查决定,到那时不仅前期长达数年的维权之路功亏一篑,公司将直接面临丧失专利权的巨大风险。
宝蔻公司决定提起上诉,委托中世联盟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吕盛律师,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专利代理师黄振东律师共同代理了本案的二审程序。
二、重理争议,主动出击
黄振东律师接受委托后,立即成立专项法律服务团队,对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无效审查决定书、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判决书进行认真论证分析,确定争议焦点和上诉理由。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认为:“阀体一体式结构、所述阀体是一体的”“两个通道(L,H)直接通道恒温阀芯第二腔(Q)上,两个通道L、H从双开关阀芯第一腔(P)的底部直接穿过来”“在其端部因加工工艺留下的向外的开口最后用螺钉封堵”三个技术特征分别实现的是三个相对独立的技术功能,应当作为三个相对独立的技术特征进行评述。创造性评价的起点已经发生了变化,故创造性结论有可能不同。国家知识产权局应在纠正的基础上,重新作出创造性评价。
经分析,律师认为:案件核心在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在技术特征划分上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产生分歧,但是现行法律、司法解释及审查指南中并未直接规定技术特征的划分标准,这无疑增加了工作难度。律师将目标锁定在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观点和既往判例,并在判例中找到了支撑我方上诉理由的裁判观点。
最高人民法院在(2012)民申字第137号案件中指出:“划分权利要求的技术特征时,一般应把能够实现一种相对独立技术功能的技术单元作为一个技术特征,不宜把实现不同技术功能的多个技术单元划定为一个技术特征”。
根据此观点,律师团队确定上诉理由:(1)北京知识产权技术特征划分的观点有错,此三个技术特征应当作为一个整体来考虑;(2)不管是作为整体考虑还是划分为三个技术特征考虑,均能得出具有创造性的评价。
三、逆转胜诉,原审判决被撤销
二审开庭时。代理律师围绕技术特征的划分以及创造性评价等争议焦点展开了充分论述,庭后,代理律师又提交了书面代理意见,着重强调了技术特征划分及创造性评价等观点,并提交了最高人民法院及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在相似问题中的既往判例,加强法官的内心确信和认同感。
经过了五个月的时间,最高人民法院最终做出了撤销一审判决的终审判决,这意味着:宝蔻公司的专利权依然被维持有效,公司的专利权最终保住了。
最高人民法院在判决中认为:区别技术特征的认定,不是简单考察本专利权利要求的相关技术特征与现有技术相应在文字表述方面是否存在异同,而应当是在相关技术特征在各自的整体技术方案中所起的作用、解决的技术问题、产生的技术效果以及其余技术特征关联关系等方面进行技术分析后的综合判断过程。基于这一出发点,从实现前述技术功能,产生前述技术效果的关联关系上来看,将“阀体一体式结构、所述阀体是一体的”“两个通道(L,H)直接通道恒温阀芯第二腔(Q)上,两个通道L、H从双开关阀芯第一腔(P)的底部直接穿过来”“在其端部因加工工艺留下的向外的开口最后用螺钉封堵。”作为整体考虑,并无不当。原审法院对此认定错误,本院予以纠正。
四、结语
宝蔻公司和康斯拓普公司的专利之争,从侵权到无效、从行政一审到最高院二审,一波三折,最终在最高人民法院逆转结局,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保住了当事人在这之前维权诉讼的全部成果。
专利之争就是利益之争,专利之争就是市场之争,所谓狭路相逢勇者胜,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必须要用尽一切诉讼手段。
在本案的代理中,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黄振东律师与中世律所联盟成员-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吕盛律师跨区域联合,凭借在知识产权领域高度专业水准和法律功底,深刻理解企业核心技术,帮助当事人厘清思路、逆转制胜,有效为维持了当事人的专利权,也保住了企业竞争的核心与利器。